为美好而来,固安战略位置突出
规划期内,廊坊市中心城区用地布局将按照“园林式、生态型、现代化”的要求,围绕组团式发展布局,完善廊坊市中心城区功能,加强市区主城区、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庄新区“小三点”组团内部的联系。近期结合龙河工业园区建设、城中村改造和南水北调库区景观建设,形成具有绿色隔离空间的三角形组团式城市结构;远期逐步启动以主城区“小三点”为中心,向永清县、固安县扩展,形成大三点城市组团结构,构筑中心城区发展框架。
廊坊市三个组团主要职能:主城区为政治、文化中心;万庄新区主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创意产业、文化休闲、现代服务业;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主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教育科研、经贸交流(会展)。中心城区内小三点组团用地扩展方向为:主城区主要向东南,适度向北、向西,控制向东发展;开发区主要向西、向南,适度向北,控制向东发展;万庄新区主要向西、向东、向北发展,控制向南发展。
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鉴于中心城区建设发展的不确定性,在中心城区划定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
允许建设区。区内建设用地总面积为125.00平方公里,其中现状建设用地71.17平方公里,规划新增建设用地为53.83平方公里。区内重点完善配套设施建设,统筹增量与存量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区内土地主要用途为城镇建设发展空间,具体土地利用安排与依法批准的相关规划协调,新增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
有条件建设区。规模边界以外、扩展边界以内的范围为有条件建设区。在不突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指标的前提下,区内土地可用于规划建设用地区布局调整,特定条件下作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区域。廊坊市中心城区有条件建设区面积为19.72平方公里。
限制建设区。为中心城区规划范围以内,除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以外的其他区域。区域以农业发展为主,区内禁止城镇和大型工矿建设、限制村庄和其他独立建设、控制基础设施建设。
禁止建设区。为保护重要生态和环境资源,必须禁止各类建设开发的区域,区内重点实现“两片控制”,即控制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北部的凤河两岸50米以内的水源保护与涵养地区,以及中心城区南部的龙河两岸100米以内的水源保护与涵养地区。区内土地的主导用途为生态与环境保护空间,严格禁止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各项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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