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那些“奇葩”事儿(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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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期小编为大家介绍了关于房屋虚假宣传、延迟交房及产权缩水的问题。终于历尽千辛万苦等到了交房,那么是不是问题又来了呢?房屋质量太差、户型太奇葩、开发商私改规划、物业置之不理,最重要的是连“吐槽”都显得苍白无力……面对如此多的问题,怎么才能维护自身权益,得到最好的解决办法呢?小编带你们来探探其中存在的猫腻。
屋外下雨,屋内撑伞 房屋质量问题成隐患
由于现在在售的房源大多数都是期房,因此在购买是我们无法鉴定房屋质量的好坏。利益泛化的年代,社会每个层面都可以进行成本核算,房地产尤为如此。调控带来了房价下行的预期,开发商不断面临人工成本和建材成本持续上涨的问题,心疼原本的利润空间被压缩,依旧将做地产的思维固化在暴利时代。而作为施工方,偷工减料、施工技术水平下降,无利无为。而这些问题在多层引爆后更集中引火到业主身上——房屋出现了各类的质量问题。
小编了解到,位于通州的华业东方玫瑰存在着让业主头疼不已的质量问题。根据业主反应,混凝土墙打钉会掉一大片,用手一扣就掉沙子石子,房子存在着严重的质量问题。下面小编带大家看看网友们是如何“吐槽”的。
面对面对房屋质量问题,如地板漏水、墙壁严重开裂等(有的房子刚交付时,墙体并没有裂缝,即使有也往往被抹平隐藏,数月甚至一两年后才会慢慢显现。)问题,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销售商品住宅时,由房地产企业应向买房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作出约定。保修期内如果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时,业主可以要求开发商进行维修,开发商不得向业主另行收费。由于质量问题给业主造成的损失,开发商也应承担赔偿责任。
怎么面对开发商与物业的“皮球游戏”
随着人们对生活品质的要求越来越高,我们追求的不仅仅是一处冷冰冰的房子,而是一个温馨的港湾,一个让人觉得身心愉悦的居住环境。买房是人生的一件大事,从买房之初的了解、认筹、开盘、签订合同,再到交房,每一个细节都曲折不断。拿到房子之后,奇葩物业也让人头疼不已。在现实生活中,业主与物业大打出手、物业停用水电、物业私自收费、或者占用公共设施等,这些问题时常发生,面对此类问题如何解决?小编带你找找办法。
据小编了解到,位于通州的北京ONE,物业问题就层出不穷,下面我们就来看看业主们是如何爆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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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位于大兴-黄村的首创·溪谷也因物业问题遭投诉,业主表示,开发商未经业主允许私换自己物业,电梯等存在维修不及时等情况。
面对严重的违约行为,专家建议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要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加强对服务质量的监督与管理。业主可以起诉解除合同、要求返还管理费及专项维修资金等,并可以到相关部门投诉物业公司以降低其资质。
开发商私改的规划 说好的大窗户呢?
说到买房,大家关注的可不仅仅是房价,还有小区的整体规划设计,比如户型、绿化、车库、学校等等。因此,很多人在选房的时候都会格外仔细地研究一番小区规划图。面对如此精美的宣传册和沙盘图,你是否动心了呢?终于等到了交房,发现实际户型和户型图不符?说好的绿化呢?为什么变成了停车场?
小编调查得知,位于房山长阳的中国铁建·国际花园交房时,承诺给业主的1.55米的窗户无端变成了1.35米。
面对此类问题,开发商在经规划部门批准变更规划设计后没有尽到及时通知义务。所以您可以据此要求退房,而且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您不打算因此退房,则可以要求其返还减少面积的房价款及利息。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4条第1款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该法第2款也明确规定:“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你的小区还存在着哪些“奇葩”问题?欢迎大家来吐槽发生身边的那些“房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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