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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规:中介等违规3次以上禁用互联网平台发房源信息

2019-10-11 07:02:31 来源: 澎湃新闻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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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日,为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维护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在6月26日-7月2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市通信管理局、市公安局正式出台《关于规范互联网发布本市住房租赁信息的通知》,将于今年11月1日起施行。

针对违规行为,《通知》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违规或使用他人信息卡发布住房租赁信息的,由网信部门和住建(房管)部门要求互联网交易平台下架相关房源信息并暂停该企业和从业人员通过互联网交易平台发布房源信息1至3个月。违规发布房源信息3次以上的,不得再通过互联网交易平台发布本市住房租赁房源信息。

《通知》要求,互联网交易平台应当依法对申请进入平台发布租赁信息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及从业人员真实有效身份进行审查、登记,建立档案,定期核实更新,对收集的用户信息严格保密。

不得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按规定办理信息卡或使用他人信息卡和被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限制发布的企业、从业人员发布住房租赁信息。

此外,互联网交易平台还需要按照相应要求审核、管理住房租赁信息,并在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展示房源信息的页面同步展示:企业的营业执照信息、备案信息、从业人员信息卡标识、投诉受理电话;在本平台被投诉的记录和发布房源信息的数量;行政管理部门提供的信用记录;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房屋租赁经纪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该《通知》要求互联网交易平台应在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展示房源信息的页面同步展示:该企业营业执照信息、备案信息和从业人员信息卡标识;投诉受理电话;被投诉的记录;发布房源信息的数量;行政管理部门提供的信用记录;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等,方便群众对发布主体以往业绩及诚信情况“一目了然”。

北京大学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楼建波认为,从业人员“持卡发布”,从源头上加以规范;平台履行“审核义务”,可禁止出现违法违规、虚假、重复和“僵尸”房源信息;同时,该《通知》保障了群众知情权选择权,对违规行为的“从严处理”,保证了各项要求落地执行。

qiyanjin 本文来源:澎湃新闻 责任编辑:祁延瑾_NO5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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