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王先生和赵小姐即将结婚,关于婚房如何署名,他们可能会遇到以下6种情况。
情境1:王先生婚前全款买房,只署自己一个人的名字,房子归谁?
根据新《婚姻法》规定,婚前全款买的房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结婚后也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子归王先生所有。
情境2:赵小姐爸妈帮她全款买房,登记在赵小姐名下,房子归谁?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相关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所以,房子归赵小姐所有,王先生无权分割。
情境3:王先生婚前贷款买房,只署了自己名字,房子归谁?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这种情况比较复杂,由于赵小姐也参与了还贷,因此一旦两人谈崩了,房产归王先生所有,但他要补偿赵小姐还贷的钱和相应的增值。
情境4:王先生和赵小姐共同贷款买房,两人联合署名,房子归谁?
如果房子是王先生婚前出首付买的,婚后加上了赵小姐的名字,房屋的增值的部分和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将被视为共同财产;如果是两人共同凑首付、还贷,则房屋是两人的共同财产,王先生和赵小姐都有参与财产分割的权利。
情境5:房子是王先生父母全款买的,房产证上是两人联合署名,房子归谁?
如果王先生父母有证据证明房子是他们对王先生一个人的赠与,则房子归王先生所有;如无类似证据,则法律会认定房产为王先生和赵小姐的共同财产,王先生父母无权索回出资,赵小姐可以参与财产分割。
情境6:王先生父母出首付,两人共同还贷,房产证署王先生父母名,房子归谁?
房屋将被认定为父母的财产,贷款也认定为父母的债务,相应的增值或贬值也由父母享有或承担。赵小姐虽然无法主张对房屋的所有权,但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可主张为向王先生的父母的借贷,王先生的父母需向赵小姐返还相应钱款。
鉴于新《婚姻法》中种种不利于女性的规定,小编想给要结婚的姑娘们提点小建议:1、争取在房产证上署名,是未来维权的第一步;2、尽可能多的参与凑首付,并保留相关支付证明;2、如果参与还款,请务必保留还款证明;4、如果条件允许,婚前自己买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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