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人民银行公开了此前发布的:《关于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规定,由自然资源部门征收的上述四项非税收入,将全部划转给税务部门负责征收。 其中,河北、内蒙古、上海、浙江、安徽、青岛、云南省等七地自7月1日开始试点。其他省(区、市)自2022年1月1日起,也将全面实施这项征管划转工作。 四项非税收入中,最惹眼的莫过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下称“土地出让金”)的划转。 根据财政部数据,2020年地方政府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为84142亿元。今年1-4月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为21383亿元,同比增长35%。 每年总规模超过8万亿元的土地出让金,将从原本的由地方自然资源部门征收,变为全部划归为税务部门征收。 这意味着这项“地方财政”的主要来源,将 告别“收支同源”,受到从严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