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30日,文化和旅游部(文旅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委)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深化“互联网+旅游” 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包括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三部分内容,提出到2022年,建成一批智慧旅游景区、度假区、村镇和城市,全国旅游接待总人数和旅游消费恢复至新冠肺炎疫情前水平。到2025年,国家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省级及以上旅游度假区基本实现智慧化转型升级,全国旅游接待总人数和旅游消费规模大幅提升,对境外游客的吸引力和影响力明显增强。
此前的11月1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适应消费升级需求支持“互联网+旅游”发展的措施。会议指出旅游消费潜力巨大,为促进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旅游业健康发展,会议确定了支持“互联网+旅游”发展的措施。
结合新时期“互联网+旅游”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机遇和新挑战,《意见》提出加快建设智慧旅游景区、完善旅游信息基础设施、创新旅游公共服务模式、加大线上旅游营销力度、加强旅游监管服务、提升旅游治理能力、扶持旅游创新创业、保障旅游数据安全等八项重点任务。
在加快建设智慧旅游景区方面,《意见》明确,制定出台智慧旅游景区建设指南和相关要求;打造一批全国智慧旅游示范村镇;积极打造数字博物馆、数字展览馆等。
在完善旅游信息基础设施方面,《意见》明确,加快提升各类旅游重点区域5G网络覆盖水平;推动无人化、非接触式基础设施普及于应用;进一步规范各地区旅游大数据中心建设等。
在创新旅游公共服务模式方面,《意见》明确,厘清政府公共服务与市场旅游信息服务边界;推进旅游厕所数字化建设;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保留线下服务等。
在加大线上旅游营销力度方面,《意见》明确,实施国家旅游宣传推广精品建设工程;总结推广全域旅游发展经验模式,推动建设一批世界级旅游城市,打造一批世界旅游线路;鼓励旅游景区、旅游饭店、博物馆等与互联网服务平台合作建设网上旗舰店等。
在加强旅游监管服务方面,《意见》明确,健全中央——地方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体系;建设基于大数据的旅游市场经济运行监测体系等。
在提升旅游治理能力方面,《意见》明确,推广旅游电子合同使用;打击欺客宰客行为等。
在扶持旅游创新创业方面,《意见》明确,引导云旅游、云演艺、云娱乐、云直播、云展览等新业态发展;开展数字文旅商结合促进行动;推动“互联网+旅游民宿”规范发展等。
在保障旅游数据安全方面,《意见》明确,落实旅游数据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开展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等。
《意见》强调,要坚持正确导向,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机统一。坚持市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持技术赋能,深入推进旅游领域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升级。坚持开放共享,加快形成以开放、共享为特征的旅游业发展新模式。坚持安全有序,筑牢互联网和旅游业融合发展的安全防线,依托互联网技术全面提升旅游监管和服务水平。坚持包容审慎监管,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保留线下服务,优化使用体验。
发改委指出,《意见》的印发实施,有利于全面推进“互联网+旅游”发展,推动旅游业发展质量、效率和动力变革,更好发挥旅游业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助力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下一步,文旅部、发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推进实施,确保《意见》确定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落实到位,加强跟踪分析和协调指导,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国务院。各地区将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的落实方案,完善相关配套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