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房价涨幅第一洛阳政府祭出“限价令”,单价超4月签约价不得网签)
7月26日中午,在洛阳网百姓呼声网站上,洛阳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回复网友关于洛阳房价涨幅第一政府是否有相关对策的提问时,明确表示:“各房地产开发企业目前在售项目以2019年4月签约均价为基准价,再售房源价格原则上均不得高于该基准价。”
7月22日,有名为“lan100”网友在洛阳网百姓呼声频道上提问指出:“洛阳在全国属于三、四线城市,工资、物价水平相比全国都处于中下游,但是近两年洛阳房价涨速全国闻名,近几个月更是涨幅全国第一,请问房管部门,这样的现象正常吗?老百姓怎么住房?国内很多城市都有房价调控措施,请问房管部门,洛阳都有哪些措施?”
洛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7月26日中午回复,为做好洛阳市房价稳控工作,对市区所有在建房地产项目实行商品住房价格申报指导制度。要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商品住房预售许可时,应向我局申报预售价格并备案。各房地产开发企业目前在售项目以2019年4月签约均价为基准价,再售房源价格原则上均不得高于该基准价。发现开发企业有擅自调高售价、公示价格与申报价格不一致等违规情形的,采取约谈、停止网签、处罚、媒体公开曝光、计入黑名单等方式从严予以查处,有效的确保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