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展开公益诉讼,围绕着维护人民的权益展开了一系列行动,在打击损害人民权利的不法行为的同时也起到了警示作用,据悉,今年以来,霸州市人民检察院共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6件,立案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所有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的检察建议,行政机关均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了回复,并积极履行职责,坚决维护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霸州市人民检察院通过网络巡查发现,一些网络餐饮平台入网经营的餐饮服务提供商,没有餐饮服务许可证,部分商家无实体经营店铺。接到举报后,霸州市人民检察院立即依法启动诉前程序,对相关网络餐饮平台上入网经营的200余家商家进行了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取证,依法向相关主管部门发出了诉前检察建议,依法予以查处。共出动执法人员150人次,检查网络订餐服务单位200余家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90多份,查处60余家。此举有力的打击了不法行为,维护了公共利益。
依据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正式确立公益诉讼制度,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检察机关全面开展提起公益诉讼工作。为积极适应新常态,霸州市人民检察院把公益诉讼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先后组织民行部门参加上级单位组织的公益诉讼专题培训班,组织业务骨干赴试点地区学习先进经验,并邀请法律专家,对民行、侦监、公诉等业务部门干警进行集中授课,不断提高队伍的专业素质,提升干警们的业务能力,更好的为人民服务。
不久前,霸州市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从组织领导、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经费保障等方面为公益诉讼“保驾护航”。并且霸州市人民检察院还制定了《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实施方案》,对此项工作作出统一安排部署。同时,整合检察院内部资源,指定两名入额检察官专办公益诉讼案件,确定了以民行部门为主,公诉、环检、侦监、刑事执行检察等部门为辅的办案模式,新模式的建立不仅加大了力度也提高了办事效率,一举两得,更好的保障了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