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发布《关于调整南京市企事业单位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明确,南京全市范围内暂停向企事业单位及其他机构销售商品住房。
该通知规定,南京市所有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机构,涵盖该市和外地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机构,限制购买南京全市商品住房。该通知自2018年8月13日19时开始执行,对采取摇号方式销售的楼盘,以房产部门购房资格核验时间为准;对非摇号方式销售的楼盘,以认购协议签订时间为准。
据记者了解,南京是继西安、长沙、杭州、上海、深圳、江阴之后第7个对企事业等法人单位购买住房作出限制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