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提出“认房又认贷”、“缴存额度与缴存年限挂钩”、“异地购房不能随意提取”等新规定,这是近期全国一些城市调整公积金政策的一个缩影。
官方对北京市公积金政策调整的解释是,优先满足工作时间长、居住需求更稳定迫切的刚需群体,防止资金流向楼市热点地区参与炒房等,属于“调控政策”。事实上,为了落实“房住不炒”的要求,今年以来全国各地都在探索如何让公积金政策更好地服务刚需,防止公积金用于投机炒房上。
这个政策相当程度上是减少当前住房需求以缓和房价上涨压力,鼓励人们先租后买,避免经过严格调控后的楼市,因预期看涨被涌入的盲目购房者刺激出现反弹。但是,长期以来人们对公积金制度争议不小,其中之一就是提取困难,有观点认为个人公积金属于“个人”,不应该被限制使用。
公积金是作为一项社会保障制度出现的,其初衷是想实现 “高收入者不补贴,中低收入者较少补贴,最低收入者较多补贴”,但是在实行过程中,这一初衷并没有得到很好的体现。
公积金曾经是一些国有垄断企业或部门变相高额福利的通道,也成为一些高收入群体的合法避税工具;与此同时,低收入者难以享受到公积金福利,因为他们没有能力购房,或者不具有购房资格,被迫以远低于市场利率的水平进行储蓄。这也导致出现一些中介帮助那些无法使用公积金的人群“骗提”公积金的现象。
公积金制度是住房商品化改革衍生出来的“福利制度”,但是,真正的保障性住房体系,在过去二十年来的时间尚未完善。中国房地产市场高度市场化,并因为土地供给受控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房价虚高。当前,房价过高并伴随着金融、民生等问题,并间接推高企业成本,处于中国经济结构性问题的核心位置,需要及时“拆雷”。
在这种背景下,首先要做的就是实现“楼住不炒”,稳定市场,避免房价失控,这也是当前楼市调控的主要目的;其次,就是尽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不管是公有产权房,还是政府提供的租赁住宅,要保障低收入者有房可居,补民生短板;其三,过高的房价是经济成本高的原因之一,目前应尽快为企业降低负担。
鉴于当前的这些压力,改革公积金制度可以是一种思路。
降低企业负担是当前一个很重要的任务,但在税收与五险一金的社保等领域,降低公积金之外的部分,对政府而言利益攸关,公积金则不同,属于个人福利,因此,改革公积金制度对政府几乎没有损害,能一定程度降低企业负担。
改革公积金制度有助于给企业减负,按现行政策个人和企业公积金缴存上限是工资的12%,按下限为10%,调整缴费比例可以一定程度缓解企业负担,同时又不影响政府的税费。但是,这一政策将大大削弱员工的收入,而个人缴纳部分如果变成工资发放,则很大可能需要缴纳个税。
政府有必要建立公正的住房保障体系,实现国民居者有其屋的梦想,在这一过程中,公积金制度如何改革有很大的探讨空间,比如是否由强制改为自愿等等,改革不应该以降低员工个人福利为代价。为企业降低负担首先要考虑的是降低税率以及社保费率,是否改革公积金制度应该从住房保障体系考虑;其次,应该扩大土地供给降地价来降低住房价格,减少企业和个人过高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