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坊间就出现过一波“银行各种方式阻拦提前房贷”的操作。
例如关闭线上申请通道、延长审批时间、公开暂停办理提前还贷业务等。
而最近,“提前还贷”比去年更难了——除了关闭线上通道,线下的审批时间也从1个月延长至6个月,甚至还有多家银行以无额度为由不给予还贷人办理时间期限。
由此引发了银行与消费者之间冲突不断。
在人民网领导留言版,就有网友留言称,银行以各种方式阻碍住房贷款提前还款,希望加强对银行这种行为的监管。
LPR连续降低 已购房人“亏账”
房贷于银行来说,是一笔低风险的买卖——利息稳定、年限长,抵押物还足值。更多的房贷,就意味着能收取更多稳定的利息。
但对于此前高利率买房的买房人来说,却是一笔已经不划算的支出。
目前提前还贷的人主要分为三类。
【一是此前房贷利率较高,手里又有充足闲钱的人。】
比如在成都,2021年首套房利率长期徘徊在5.88%,最高值达到了6.2%。
而现在,2023年1月来,全国各地降低房贷利率或执行低利率的城市名单,共计30个城市,房贷利率均低于4.1%的下限,同时呈现了4.0%、3.9%、3.8%和3.7%的四个梯队。统计发现,在这30个城市中,至少有一半城市的房贷利率为3.8%,这也说明,3.8%成为各地降房贷工作中最主流的利率。
【二是其他投资收益率低,决定把理财产品支取用于还贷的人。】
“手里的基金、股票,都在亏损,哪怕中长期持有的稳健理财,收益也只有4%不到,怎么算都跑不赢贷款利息,像给银行打工,不如提前还一部分贷款,减轻后续压力。”
【三是并没有闲置资金的用户想通过“转贷”方式来降低利息支出。】
“房贷年利率5.8%,转经营贷3.7%,10年下来省几十万”。
官方盯上借低利率经营贷还房贷 将按刑事责任从严判处
但第三类行为,并不被官方认可。
对于将高利率房贷转为4%以下的消费贷、经营贷等违规行为,银保监会2022年12月曾发布风险提示称,此类操作隐藏着违约违法隐患、高额收费陷阱、影响个人征信、资金链断裂、侵害信息安全等风险。银保监会提醒消费者,应当警惕不法中介诱导,认清违规转贷背后隐藏的风险,防范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2月2日,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也发布《关于严禁全市房地产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参与违规利用“经营贷”的郑重提示》,严禁房地产中介参与贷款中介、金融中介、“影子”中介等场外机构和个人违规利用“经营贷”的不法行为。
而近日,辽宁银保监局发布的《关于提前还贷或转贷的风险提示》,更将可引发的责任严惩化。
《提示》中提到,随着国家对小微企业支持力度的加大,经营性贷款利率持续走低,社会上出现一些违规“贷款中介”,他们以“利率低”“期限长”“放款快”为由,诱导消费者借“过桥资金”提前结清“房贷”,再办理“信用贷”“经营贷”归还过桥资金,从而谋取高额中介服务、资金过桥费用,同时使消费者陷入违规转贷的多重风险之中,甚至要承担刑事责任。
辽宁银保监局提示,对于消费者而言,违规转贷的做法存在四重风险,具体来看:
一是经营贷风险。经营贷是银行向个体工商户或小微企业等经营实体发放的经营性用途的贷款。借款人须如实提供贷款申请资料,如伪造经营资料获得贷款,则涉嫌骗贷,情节严重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经营贷不得违规用于购房、结清房款、偿还其他渠道垫付的房款,违规使用将会被提前收回贷款。
二是信用贷风险。信用贷无需提供抵押物,申办流程简单,放款速度快。但信用贷款与其他贷款业务相比利率较高,无形当中增加还款负担。若信用贷款不能准时偿还,还会收取高额罚息。不仅如此,还会产生逾期还款记录,不良征信记录将会影响日后个人金融业务的申办。
三是财务风险。借款人在提前结清按揭贷款、重新申请“信用贷”“经营贷”过程中,会被中介诱导或强制借用过桥资金,支付高额的过桥资金费用、中介服务费用等,实际综合成本可能超过银行房贷利率,知情权和选择权受到侵害。
四是个人信息泄露风险。部分“贷款中介”获取消费者贷款信息等个人信息后,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向他人泄露、出售谋取非法利益,甚至在其贷款后骗走贷款,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辽宁银保监局提醒广大金融消费者:要提高风险意识,维护自身合法金融权益,警惕不法分子的不实宣传,抵制扰乱金融秩序行为,依法合规办理贷款、还贷业务,诚实守信,践行“合约精神”,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金融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