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以为推开窗看见的是一片公园绿地,没想到却成了一片坟地。”
对于家住河北廊坊市大厂县“孔雀城·湖韵澜湾”的余女士而言,规划中的公园房却在收房时变成了坟景房,这成了困扰她多年的买房“噩梦”。事实上,这片当地村民的集中坟地,已经存在近30年时间。
针对业主的诉求,2020年1月2日,廊坊大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给出了答复意见书,对华夏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出涉嫌虚假宣传的处罚意见。
对于湖韵澜湾业主反映的坟景房后续解决问题,大厂县政府相关工作人员告诉红星新闻:“政府部门已经在协调沟通,但具体方案和协调内容不便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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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显示,小区西侧用地为待平整土地 受访者供图
绿地公园变坟景房
业主:买房时坟地用围挡遮住
2015年8月,余女士以总房价67万元购入湖韵澜湾的一套三居室。按照小区沙盘和宣传单上的规划,她特意选择了小区28号楼4单元:“因为按照规划,这栋楼推开窗就能看见一片绿地健身公园。”
但窗外的公园景色如今却成了泡影。余女士还记得,2019年12月底收房时,她才发现小区栅栏外实际是一片坟地,而此前在考察小区时,该区域被围挡遮住。因此,包括余女士在内的大部分业主,均不知坟地的存在。
根据余女士提供的住房用地权属信息图片,孔雀城湖韵澜湾土地使用权归大厂孔雀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开资料显示,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是其间接全资控股开发商。而在规划用地的图例中可看出,小区西侧正是金家村坟地。
“当初买房时完全不知道小区周边有墓地,沙盘上这片区域显示的是绿地公园,销售说是规划用来健身休闲的。”根据余女士提供的该项目2015年的宣传资料显示,小区西侧26、27、28号楼正对小区2号区域将建为4大球场,3号区域为儿童乐园,4号区域为林荫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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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前期在销售中心拍摄的沙盘显示,圈内区域为绿地公园。收房后才发现,这块地实为坟地
当初之所以选择购买该商品房,余女士表示,一方面是考虑到该房产的开发商是上市公司华夏幸福,大品牌有保障;另一方面是自己看重湖景房。可没曾想,这个规划中的健身公园,如今却成了窗外的一片墓地。
“2019年交房时,很多业主都不敢入住,就是因为距离坟地太近了。”余女士介绍,由于小区距离坟地仅一墙之隔,所以至今26、27、28号楼的入住率依然很低。但对于余女士来说,因为是自己毕生积蓄买来的刚需房,因此她也只能在去年硬着头皮住了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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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证上的土地证明显示,小区西侧为坟地
坟地仍在扩建
开发商:坟地不在小区管理范围内
看着窗外的一片坟地,余女士心里很是膈应:“隔三差五坟地就有人来祭拜,经常传来鞭炮声、哀乐声,祭拜烧纸的灰烬也会飞入小区。”
更令余女士头疼的是,这片坟地近期仍在扩建中。据余女士回忆,收房时金家村坟地只有零星几个土坟头,但现在已经发展到有387座坟,甚至小区栅栏周边还新修了几十个新墓地,打听才知这里正准备修建陵园。
面对这样的景象,包括余女士在内的多名业主成立业委会,多次与开发商和当地政府部门沟通。小区开发商回应:“坟地属村民的集中墓地,存在超过30年,因此不在小区管理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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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坟地扩建情况
同时,红星新闻记者询问该小区物管人员,工作人员表示,一方面坟地先于小区存在,另一方面坟地所在位置处于小区管理红线之外,因此开发商也无权要求坟地外迁。
“既然坟地先于小区存在,为何购房时销售没有明确介绍?”余女士质疑。开发商表示,在签订购房合的同时,已经在《补充协议》中对这块用地给出了说明。
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在签订购房合同后不久,公司项目人员还与业主签订了合同的《补充协议》,其中明确约定沙盘、楼书不作为双方权利的依据,一切以合同为准。
《补充协议》还规定,业主与开发商通过口头、书面(包括预订单或认购协议、选房确认单等)、实物及其他形式(包括但不限于销售说辞、广告、楼书、沙盘、模型、动画、效果图等)所表达和提供的信息以及任一方私自录音的资料等,不作为买卖双方权利义务确定的依据。
余女士提供的另一份该项目建设范围及周边环境因素告知函显示,项目西侧为“待平整土地”,是该项目用地“红线”,并未显示该区域实际为金家村坟地。在补充协议“总平面”附图中,并未出现小区西侧将建为休闲区的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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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与业主签订的合同《补充协议》
市场监管局开出“虚假宣传”处罚
律师:开发商涉嫌欺诈,业主可索赔
针对小区“坟景房”的问题,业委会多次向当地住建、社会事务局等部门反映,要求开发商按照销售沙盘展示内容,将项目西侧区域平整坟地建设成休闲设施。
“因为这片坟地的存在,小区房价一直上不去,好多业主也不敢住进来。”余女士表示,墓地的存在不仅影响小区居民生活品质,同时也导致小区房价始终涨不起来:周边房价已经升至1万2左右,湖韵澜湾的房价始终停留在8000元左右。
“如果上述说法属实,开发商在销售环节刻意隐瞒坟地的存在,误导消费者,那么就涉嫌虚假宣传。”北京市浩东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晓玲告诉红星新闻,因为墓地的存在,对购房者居住生活、未来房屋升值等情况都造成了不良后果,因此小区业主有权通过正当的诉讼程序要求开发商予以赔偿。
针对业主的诉求,2020年1月2日,河北大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给出了答复意见书,对华夏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出涉嫌虚假宣传的处罚意见。
答复书中说明:该项目在宣传单页内容存在虚假宣传问题,主要包括球场公园未规划而标注等问题,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4条、第11条之规定,构成发布虚假广告,并对该公司作出责令停止发布虚假广告并消除影响、罚款的行政处罚。
在张晓玲看来,开发商蓄意隐瞒墓地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可看作是一种欺诈行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业主有权要求开发商予以赔偿。
红星新闻记者查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了解到,根据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因此,张晓玲分析认为:“小区业主从维护自身利益出发,有权通过司法诉讼要求开发商予以赔偿。”
对于湖韵澜湾业主反映的坟景房后续解决问题,大厂县政府相关工作人员告诉红星新闻:“政府多部门已经在协调沟通,但具体应对方案和协调内容不便告知。”
延伸阅读:
瘆人!一开窗,眼皮底下全是墓碑!业主崩溃:阳光房竟是“坟景房”,房开还说…陕西西安市民王女士4月在城西紫薇西棠二期购置了一套朝南视野好的房产。本来满心欢喜的她,却在不久前得知小区南边仅一墙之隔就是附近村子的公墓。阳光房变成了“坟景房”,这让王女士心里有些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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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房变“坟景房”
业主难接受
“今年4月份紫薇西棠二期开盘,购房时置业顾问介绍得特别好,又是说周围环境好,又是说小区东边将来有条市政规划路,出行特别方便。”业主王女士说,“当时出于对紫薇地产的信任,就签了购房合同。”签了购房合同,王女士添加了小区业主联络群。“这一进群才得知自己买的5号楼仅一墙之隔就是隔壁西晁村的公墓。”王女士说,“这让人难以接受,当初选购房屋的时候售楼部根本没有告知这个不利因素。”王女士购置的是5号楼的一套122平米的户型,房间主卧室飘窗,次卧和客厅阳台全部朝南。“原本想着朝南是阳光房,可这下却成了‘坟景房’。一开窗户底下就是坟墓,太膈应人了。”王女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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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位5号楼业主称,他们在购房时根本未被告知南边一墙之隔就是公墓,如果知道这个情况,断然不会购买5号楼的房屋,甚至不会购置该楼盘。“谁愿意推开窗户就看到一排坟墓?而且村民祭拜的时候公墓里又是放花圈又是烧纸的,肯定会对我们这边有影响。”业主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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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探访,
5号楼距离公墓不足50米
根据业主们的指引,记者7月21日来到了紫薇西棠二期仅一墙之隔的公墓。目前该楼盘还处于建设状态,但从施工痕迹能够判断出,5号楼主体距离这个公墓直线距离不足5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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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墓大门紧锁,墙上写着联系电话,记者拨通了该电话。“这是我们西晁村的公墓,几年前才修建好的。村子里三四千口人,谁家没个生老病死的事。丧事都得靠这墓呢!这公墓关系到全村人的利益,事关重大,肯定不会轻易迁的。”记者依靠航拍设备看到,该公墓占地约5亩,内院耸立着数十块墓碑,此外还有放置骨灰的地方。可以想象到,紫薇西棠5号楼业主的顾虑,确实存在。楼盘交房时,5号楼南户一开窗户就能看到一座座墓碑并不夸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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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楼部解释:
红线外不利因素非必要告知
记者了解到,紫薇西棠二期的业主们多次和售楼部及开发商沟通此事,但至今未有解决方案。在业主总结的二期工程存在的问题及诉求书上,开发商针对该公墓答复到:经与鱼化工业园核实,公墓所在地块规划为住宅用地,后期是否迁移,以政府规划为准。“更让人气愤的是,有一次沟通中,开发商和售楼部解释说公墓所在位置肯定是风水好,所以我们5号楼也属于风水好。”业主们说。7月21日中午,记者陪同多位业主来到了该楼盘售楼部。工作人员说:“房屋销售时,红线内的不利因素,我们有责任有义务的会告知购房者。但对于红线外的不利因素,无法律规定有责任告知。”此外该工作人员解释,他们之前也不知道二期南墙外就是公墓。“至于之前说风水好,也是处于缓和和业主沟通时的气氛,开玩笑的话。”工作人员解释,“我会将大家对于公墓的问题,反馈给负责人,尽快由公司拿出解决方案。”记者注意到,业主们所签的购房合同中在附件十一中,对《红线范围内可能对业主生活生产影响的环境因素》及《红线范围外可能对业主生活生产影响的环境因素》进行告知。其中告知了该项目附近规划有污水处理厂,可能会存在气味影响。但对于二期南墙紧挨着公墓一事合同中只字未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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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坟地与小区相邻
对合同订立以及房价有重大影响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坟地虽然在红线外,但是坟地与小区相邻,会对业主产生精神压力、负面心理影响等,同时,这一信息会对合同订立以及房价有重大影响,故开发商在售楼时有义务披露,不能刻意隐瞒。而且,目前,在房屋开发销售中,已有部分开发商尝试向社会公众主动公示项目红线外不利因素,在提高客户满意度、消除纠纷隐患方面作用明显。公示这些不利因素,表面上看不利于销售,但短期刻意淡化或者故意遮掩,反而可能承担更多的法律不利责任。在司法实践中,“凶宅”买卖纠纷已凸显,但是,开发商承担的责任大小,法院判法不一,主要还是综合考虑开发商是否存在欺诈,买受人是否存在重大误解等情形。如果影响不大,一般从维持合同的稳定性考虑,判决不退房,只是赔偿业主部分经济损失或精神损失。
来源:华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