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2017年以前“假离婚”是为了享受首套贷款政策,那现在“假离婚”连购房资格都没了!
昨天(8月5日),住建委发布 《关于进一步完善商品住房限购政策的公告》,正文就一句话---
自8月5日起,夫妻离异的,原家庭在离异前拥有住房套数不符合本市商品住房限购政策规定的,自离异之日起3年内,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
但字数越少,信息量越大。
1.
在此之前,北京楼市限购政策是,京籍家庭限购2套,单身/离异限购1套,非京籍,不管已婚或单身,都限购1套。
其实早在2017年3月24日,针对“假离婚”获取房票现象,就从信贷层面打过一次补丁。
离婚一年以内的房贷申请人,商贷和公积金贷款均按二套房信贷政策执行。
叠加北京7年前出台的普宅认定政策,二套意味着首付至少6成,再想想现在的房价,大概率是要8成的。
北京普宅认定标准
2.
而这次“打补丁”,不再迂回打击,直指购房资格。为便于大家理解,严肃君整理出了离婚后可能出现的5种情况。
还有几个普遍关心的问题,相关负责人也都给出了解答。
①何时开始执行?
8月5日起开始执行,除非已在此之前提交了离婚申请。现在出发去民政局,已经不赶趟了。
②外地房产算不算?
地域上,只认北京的房,外地房产不计入套数。
③婚前买的房,怎么算?
无论是否为婚前财产,婚后都属于家庭住房套数。
要结婚的朋友们注意了,对方婚前全款买的房,虽然离婚的时候跟你没有半毛钱关系,但离婚后你却被动丢掉3年购房资格。
④又再婚了怎么办?
再婚了,就按照新家庭计。比如再婚后京籍家庭,有2套了就不能再买,只有1套就可以再买1套 。
另外政策还有加码的空间和可能。
除了获取购房资格之外,有些家庭还会通过假离婚,来获取“满5唯一”税收优惠,未来很有可能规定,夫妻离异一定时期内任何一方都不得享受这一优惠。
3.
总结来说,全方位,无死角,有后手。
结合今年年初起,北京对于学区房、经营贷、教改、房地联动等等一系列动作,是针对房地产市场各主体的一套组合拳。
北京也并不是个例。
上海市近期出台的政策规定,夫妻离异的,自离婚那天开始算起3年内拥有的住房套数按之前的家庭总套数计算。
上层意图很明确,打击“假离婚”获取房票,长尾调控本地楼市。
repost,房住不炒。
当然,严肃君的N个500人置业群里,已经有群友给出对策了---
“我看这个政策里写的,应该是只看上一段婚姻,不看上上段的,那找个没房的结一次再离,应该就行了”
立刻就有人指出了最大bug,因为“最终解释权归官方所有”。
严肃君想说的是,通过调控婚姻,来调控地产,对于结婚/离婚本身这件事,就需要掂量掂量了,尤其是对于婚前无房的一方。
毕竟从来都没有“假离婚”,有的只是真实的购房/投资需求。
去年,北京市结婚登记5.4万对,离婚登记2万对。今年,还敢离吗?再追问一句的话,还敢结吗?
互动时刻:
对于“假离婚”购房,以及新出台的调控政策,你怎么看?你会为了买房而假离婚吗?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