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31日下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规定,当前超出管理要求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过渡期业务调整方案;符合管理要求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稳健开展房地产贷款相关业务,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将密切监测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业务开展情况,对异常增长的,将督促采取措施及时予以校正。
贝壳研究院首席分析师许小乐认为,这对此次央行出台的新规,是从资金端对房地产信贷进行额度限制,是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的手段之一,主要目的是为了降低和防范房地产金融风险,推动房地产与金融与实体经济平衡发展。过去一段时间,金融信贷中涉及房地产的比例较高,不仅增加了企业和居民的杠杆水平,也挤占了社会信贷资源,不利于构建国内大循环。
许小乐表示,此次办法按照分类分级的原则来设定比例,考虑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规模发展、房地产系统性金融风险表现等因素。从银行分类比例看,规模越小,房地产贷款的比例限制越低,对大型银行相对比较宽松。通知指出,未来还会根据银行金融机构的风险表现,适时调整适用机构覆盖范围、分档设置、管理要求和相关指标的统计口径。
“这样的方案对于短期市场不会造成大的影响”许小乐称,第一,设置的额度比例与今年的情况基本符合。文件要求,大型银行房地产贷款大概占比40%左右,个人住房贷款占比控制在32.5%左右;中型银行房地产贷款占比不超过27.5%,个人房贷不超过20%。截至今年三季度末,商业性房地产贷款余额在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中占比为28.8%,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在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中占比为19.8%,平均水平低于管理目标限制。从实际经验上看,大中型银行是我国房地产贷款的主力。目前设定的管理比例要求基本符合今年的情况,意味着明年市场投放的额度总量不会有明显的变化,可能大中小银行之间的结构会发生一定的变化。
“第二,根据年末银行的实际情况设定了过渡期,超出管理要求越高的,过渡期时间越长,让银行和贷款主体有足够的时间平稳调整,避免过大变动。”